[光明日报] 资源回收企业“反向开票”政策落地 加速畅通“换新”链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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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4 13:37:29
来源:chinatax.gov.cn
作者:国家税务总局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印发《关于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有关事项的公告》(下称《公告》),明确了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的具体措施和操作办法。
连日来,各地税务部门强化统筹、精心组织,紧锣密鼓制定实施方案,认真细化落实措施,推进“反向开票”各项工作任务。
各地税务部门:推动“反向开票”工作有序开展
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是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为确保纳税人懂政策、会操作,各地税务部门坚持主动靠前服务,打好“分类宣传+精准辅导”组合拳。
在浙江,宁波市税务局在“宁波税务”微信公众号开设“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热点问答”专栏,围绕实行“反向开票”的开受票方范围、具体措施和操作办法推出系列图解作品,确保纳税人及时掌握政策要点与涉税实务操作。
在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税务局规范系统内“再生资源回收”标签维护、运用,设立“反向开票”业务咨询专线、服务专窗,提供“一站式+管家式”便民服务,随时随地解答纳税人问题。
在湖北,云梦县税务局细化操作流程,强化税务系统内部税政、征管、纳服、办税服务厅、税源主管税务分局等部门协同,编印简明政策操作指引,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发放,提升政策运行顺畅度。
为促进企业规范经营发展,各地税务部门建立健全针对“反向开票”的税收风险监测预警机制,跟踪监测分析各地区政策落实情况,营造公平公正的税收环境。
吉林省税务局建立“反向开票”纳税人认定台账、“反向开票”发票开具台账,以掌握全省资源回收企业“反向开票”情况。省市两级税务部门在功能上线初期按周统计发票开具情况,防范虚开风险。
广东省税务局实行“收购者+出售者”双核查,充分利用合同、台账、凭证、资金以及物流等相关信息,通过核实抽查企业享受条件、业务真实性等方式,帮助资源回收企业及时排除“反向开票”各个环节的税收风险。
资源回收企业:“反向开票”是一举多得的好政策
《公告》明确,自4月29日起,有“反向开票”意愿的资源回收企业,可向税务部门提交相关资料,履行完规定的简单程序后,可以第一时间便捷实现“反向开票”。出售者通过“反向开票”销售报废产品,可以享受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和3%征收率减按1%计算缴纳增值税等税费优惠政策。
4月29日,吉林省某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向长春市宽城区税务局提交“反向开票”申请,并成功办理了公司第一笔“反向开票”。“《公告》发布后,税务部门从政策内容到业务操作流程,对我们进行一对一的讲解,提前解答了发票开具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问题,我们感到很踏实。”公司财务经理说。
宁波某再生资源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对“反向开票”政策很有感触。“在废旧物资回收业务中,销售方一般为自然人,往往采用‘不带票销售’方式将报废产品销售给资源回收企业,这导致企业不仅无法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也难以获得合规的增值税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该负责人表示,“此次出台的‘反向开票’政策对我们来说是一场‘及时雨’,解决了长期困扰资源回收行业的取票难题。”
让资源回收企业肯定的,不仅仅是及时出台“反向开票”政策,还有税务部门不断提升资源回收企业“反向开票”、代办税费便利度的服务举措。
“我们公司主要从事废旧电器电子产品的回收、拆解业务,每年核准处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规模为50万台。”看着刚刚开具的发票,乌鲁木齐某电子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表示,目前向公司销售废旧家电的供应商有200个左右,基本上都是废品收购点的自然人,每个月回收废旧家电之后都需要一一打电话联系他们开具发票,费时又费力。“现在有了‘反向开票’的新政策,不仅减少了我们的工作量,也方便了销售废旧家电的自然人。”该负责人说。
“对于合法合规经营的企业,只需提交《申请表》和资质证明就可以申请开票资格,办理手续简单便利。”广西柳州市某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经理认为,“反向开票”对企业来说是一举多得的利好政策。他表示,“反向开票”可以降低企业因未取得税前扣税凭证而违规扣除的税务风险,有助于鼓励更多企业和个人参与到废旧物品的回收中来,推进资源的循环利用。
“收旧”更便利,“换新”才更有动力。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司长谢文表示,将运用好政策工具,通过“反向开票”促进上下游协同联动、形成合力,为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提供强有力支撑,持续增强资源回收企业、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的获得感,为资源回收利用行业全产业链加快发展营造良好的税收环境。
(记者:李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