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局长罗文回应多个热点问题

阅读:1124 2024-11-05 15:59:34 来源:全国个体工商户发展网 作者:新京报
国新办于10月14日上午10时举行新闻发布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局长罗文、工业和信息化部副部长王江平、司法部副部长胡卫列、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丛林介绍加大助企帮扶力度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局长罗文回应了多个热点问题。        激发经营主体活力,今年推出四项重点措施        近日召开的中央政治局会议强调,要有效落实存量政策,加力推出增量政策,在提高政策措施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方面,市场监管总局近期将推出哪些政策措施来激发经营主体的活力?        罗文说,一直以来,市场监管总局高度重视服务经营主体工作。近期,我们按照中央一揽子增量政策的部署,总局将推出以下四个方面的政策措施:       一是引导平台企业用流量帮助平台内商户提升品牌知名度、扩大市场交易量。我们将出台《关于引导网络交易平台发挥流量积极作用、扶持中小微经营主体发展的意见》,鼓励网络交易平台企业合理配置流量资源,重点向三类经营主体倾斜,就是农产品经营主体、特色经营主体和新入驻经营主体倾斜,同时结合大型促销等活动加大对平台内企业商户的流量支持,帮助企业商户提高流量利用效率,提升经营管理水平,充分激发平台内经营主体的内生动力和市场活力。       二是推动将质量信誉作为企业的融资依据。着力推动金融机构将企业的质量能力、质量管理、质量品牌等质量信誉要素,纳入对企业的信贷审批和风险管理模型,尤其要为中小微企业量身定制金融产品和服务,在授信额度、利率、融资期限、还款方式方面实施差异化安排,提高企业的融资可得性和便利度。同时推动股权、基金、债券等融资工具组合发力,每年可以实现质量融资增信授信额度3000亿元,这将全面惠及各类企业。       三是对个体工商户实施分型分类、精准帮扶。大家知道,个体工商户是我国数量最多的经营主体,截至今年8月底,我国实有个体工商户1.25亿户,占我国经营主体总数的三分之二。个体工商户在稳就业、惠民生、促发展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市场监管总局将个体工商户分为生存、成长、发展三个类型和名、特、优、新四个类别,将在今年年底前建成全国统一的分型分类“个体工商户名录库”。在此基础上,我们将会同相关部门在税收、社保、就业、融资等领域出台更有针对性的政策,推动地方政府在场地、成本、培训、招工等方面对个体工商户实施精准帮扶。       四是加快制修订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相关重点标准的进程。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能够有效拉动投资、促进消费,为企业提供广阔的市场发展空间。今年以来,总局围绕“两新”行动,安排了130项标准制修订任务,目前我们已经完成74项,接下来我们将深入实施标准提升行动,加快推进标准的研制进程,重点升级能耗排放技术标准、提升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加大回收循环利用标准供给,切实以标准提升牵引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        罗文说,以上就是我们市场监管总局在增强经营主体活力方面,今年要推出的四项重点措施。        加强检查抽查,坚决治理重复收费、强制收费等问题        对企业乱收费既会加重企业负担,又会损害营商环境。下一步如何治理涉企违规收费问题,来减轻企业负担,同时也是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罗文说,近期,市场监管总局将加大对涉企违规收费的监管执法力度,切实帮助企业减轻负担。       一是坚决制止违法违规设立收费项目。我们将针对政府部门及下属单位、行业协会收费,加强涉企收费政策文件的源头把关,对检查发现没有法定依据的政策文件,及时推动修改、废止。针对金融机构、水电气暖等收费主体,加强检查抽查,坚决治理重复收费、强制收费等问题。完善各类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全面公开收费项目、依据和标准,不在目录内的一律不得收费。        二是加大对乱收费行为的惩戒力度。对行政机关、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在特定领域和环节具有优势地位的收费主体,综合运用市场监管、行业监管、信用监管等手段,加大对乱收费行为的惩戒力度,公开曝光社会反映强烈的重大案件。加强对典型案件的宣传解读,以案释法、以案明规,让缴费企业了解收费政策,让收费单位严守政策边界,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加强行纪衔接,及时按程序移交违纪行为问题线索。        三是加强涉企收费监管法治保障。以《价格法》修订为契机,明确对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收费管理的法定要求。推动出台《涉企收费违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细化涉企收费违法违规行为认定标准,加大行政处罚力度。加快修订完善各领域涉企收费执法指南、合规指南,夯实收费监管的法制基础。强化《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行为合规指南》实施,进一步规范社会组织收费行为,优化营商环境。        四是健全涉企收费长效监管机制。加强对乱收费问题的源头治理,探索建立涉企收费政策文件合规审查制度,加强对政策文件的审核把关,有效解决政策文件增加企业付费义务、加重企业负担等问题。完善常态化问题线索收集机制,建立涉企收费监测点,充分发挥乱收费治理“前哨站”的作用。同时,我们将创新监管方式方法,完善提醒敦促、责令整改、约谈警示、挂牌督办等手段,推动乱收费问题整改到位。        细化裁量基准,促进过罚相当        中央政治局会议指出,要帮助企业渡过难关,要进一步规范涉企的执法和监管行为。市场监管总局在规范涉企执法监管方面还有哪些针对性措施?        罗文说,近期,市场监管总局即将出台《关于牢固树立监管为民理念、推行服务型执法的指导意见》和《市场监管执法行为规范》,具体将从以下四个方面进一步规范执法监管行为。        一是细化裁量基准,促进过罚相当。我们将完善市场监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体系,推动行政执法标准跨区域衔接,实施指导性案例制度,促进执法尺度统一。对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予处罚或者从轻、减轻处罚。对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危害公共利益,挑战道德底线,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要依法从严从重处罚。       二是优化执法方式,体现执法温度。充分运用说理式执法文书和语言,对案件当事人讲清楚违法事实、处罚依据、救济渠道,努力争取当事人的理解和配合。完善惩戒和教育相结合的执法流程,坚持事前普法、事中说理、事后释疑,建立健全案后督导服务、整改核查、困难帮扶等机制,引导当事人自觉履行处理决定、改正违法行为。        三是规范日常监管,做到无事不扰。深入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运用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坚决避免重复检查、多头检查、过度检查。加强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科学运用风险等级,合理确定、动态调整抽查比例和频次,对持续保持良好信用的企业无事不扰。加快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和联合抽查,推动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真正减轻企业负担。       四是加强普法服务,推动企业自律。把做好普法工作作为监管执法的前提和基础,把预防违法行为发生、服务经营主体健康发展作为法治监管的重要任务,更好运用普法教育、行政指导等方式,帮助企业纠偏扶正、防微杜渐。推动企业加强合规建设,提高企业的诚信守法意识,提升企业的合规经营能力。要在个案中深入研判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及时对同类企业进行提醒、预警、敦促,促进广大企业自觉守法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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