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财政局2024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通知
阅读:1124
2024-11-05 16:18:12
来源:hengqin.gov.cn
作者: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
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履行财政部门会计监督职责,充分发挥会计监督服务宏观调控和财政管理、保障财税政策执行、提升会计信息质量的重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财政局决定组织开展2024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2.《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 3.《财政部门监督办法》 4.《代理记账管理办法》 5.《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管理制度(试行)》 二、检查对象序号单位名称1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工商业联合会2珠海市永兴通财务咨询有限公司3珠海市琴湾美联发展有限公司4珠海德律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5珠海市优利荣财务咨询有限公司6珠海市横琴德勤汇财务代理有限公司7珠海市信达财务咨询有限公司8珠海横琴新区缘通财务有限公司9珠海艾易财务代理有限公司横琴分公司10珠海横琴腾信企业服务有限公司11珠海元源财务管理有限公司12珠海理税通财务咨询有限公司13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金融发展局14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首都师范大学伯牙小学15横琴深合投资有限公司 三、检查范围及内容 检查内容主要为2023年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相关资料,必要时可追溯到以前年度。 社会团体检查方面。检查《民间非盈利组织会计制度》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重点检查是否依法设置会计账簿、会计资料是否真实及完整、会计核算是否符合《民间非盈利组织会计制度》规定等情况。 代理记账行业检查方面。对会计信息质量和代理记账执业质量两方面进行检查。检查代理记账机构自身的会计业务遵守会计法律法规情况和内部管理制度的建立及执行情况,重点检查是否依法设置会计账簿,会计资料是否真实及完整、会计核算是否符合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检查代理记账业务内部规范情况和执业质量情况,重点检查代理记账机构是否完成年度备案、人员是否满足《代理记账管理办法》、代理记账业务是否签订书面委托合同(协议)等情况;检查代理记账人员岗位责任制度、受托会计档案保管制度、会计资料交接制度、会计核算流程制度等制度情况。检查代理记账业务会计核算是否规范,会计处理是否符合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 财政预算单位检查方面。对会计信息质量和内部控制两方面进行检查。检查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执行情况,重点检查会计资料是否真实及完整、会计核算是否符合《政府会计制度》。检查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以及内部控制报告编报质量情况,重点关注内控报告材料的规范性、上下年数据变动合理性、业务数据的准确性、数值型指标的合理性等内容。 企业检查方面。检查主要内容为被查单位遵守会计法律法规、会计准则等有关情况,重点检查企业会计准则执行情况和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 四、检查时间及方式 检查工作自通知下发之日开始,至10月下旬结束。本次检查由合作区财政局统一组织实施,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开展检查。珠海华旗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检查单位1~14。广东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检查单位15。 五、工作要求 (一)依法实施会计监督。我局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开展检查。坚持事实清楚、定性准确、程序合法、尺度统一的原则,审理论证检查发现问题并依法作出处理。 (二)严格遵守检查纪律。检查人员要严格遵循检查工作程序,严格遵守各项检查纪律和廉政规定,对检查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三)被查单位做好配合。被查单位应依法接受监督检查,如实提供会计凭证及有关资料,不得拒绝、隐匿、谎报。 特此通知。 (联系人:孙翠,联系电话:8842879)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财政局 2024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