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关于修改
《电子营业执照管理应用平台技术方案》的通知
国市监办发〔2024〕7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
为落实有关要求,总局决定对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于2017年6月30日印发的《电子营业执照管理应用平台技术方案》部分内容作如下修改:
将第73页,表2省级电子营业执照管理应用平台配置,服务器密码机型号“普华诚信 SJJ1011”修改为“满足功能和性能指标、符合密码相关国家标准和电子营业执照系统接入规范的任意型号”。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
2024年8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