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支持国际科技合作实施办法》(第10/2024号执行委员会经济发展局规范性文件)(附件1),现启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以下简称合作区)2023年度企业境外研发机构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申报单位为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统计关系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的企业。
二、申报条件及奖励标准
申请2023年度企业境外研发机构,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申报单位须在合作区实质性运营,须属于以下之一:
1.纳入合作区规模以上统计的科技企业;
2.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3.合作区认定的独角兽企业、潜力独角兽企业、种子独角兽企业;
4.横琴国际创新创业大赛获奖企业。
(二)境外研发机构须依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经商务部门备案;
(三)申报单位须为境外研发机构的控股股东,依托其境外研发机构取得一定的研发成果;
(四)境外研发机构实际运营满2年,拥有固定研发场地面积不少于100㎡;全职研发人员不少于5人,上述人员须与申报单位签订1年以上全职劳动合同,在合作区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保,以2023年12月满足以上条件的人数为准;
(五)自合作区企业作为境外研发机构控股股东之日起,境外研发机构研发费累计投入不低于500万元。境外研发机构研发费投入以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境外研发机构审计报告当中列示的,按会计准则归集的研发经费总额,并按合作区企业的持股比例进行折算后的数据予以确定。
三、奖励标准
对经合作区经济发展局认定的境外研发机构,给予合作区企业一次性100万元奖励。对在澳门或者葡语系国家设立的研发机构,奖励提高至120万元。同一企业可获奖励的境外研发机构不超过3个。
四、申请及资金拨付程序
(一)申请
1.申报时间:2024年6月17日至2024年7月17日17:00。
2.申报网址: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惠企利民服务平台
https://ycfz.hengqin.gov.cn/#/themeTypeDetail?themeTypeId=1226476219072630784
3.申报流程:
申报单位登录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惠企利民服务平台,按照申报对应专项,在线填报《申报书》(附件2)、上传相关附件材料,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项目填报人在线提交申报材料之后,单位管理员须及时登录申报系统审核提交。
企业及个人用户需以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个人身份信息通过平台在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进行注册,完成注册后登录平台,完善企业及个人相关信息,申报符合条件的项目。
申报单位在完成在线填报后,可通过申报系统了解申报项目所处进度和审查结果。
注:所提交材料建议先形成目录,再逐一附佐证材料。
(二)审核
合作区经济发展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必要时进行实地考察。
(三)公示
合作区经济发展局将审核情况在合作区官网和合作区惠企利民服务平台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
已申请企业如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须于公示期内发送邮件到jjljm@hengqin.gov.cn向合作区经济发展局反映,并留纸质原件材料备查,逾期不予受理。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四)资金拨付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企业,由合作区经济发展局拨付资金。
四、注意事项
(一)申报单位须按申报时间节点要求尽早填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二)因信息填报不准确、申请材料不规范或者不齐全等原因退回申请的,申报单位须在2个工作日内补充完善相应材料,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三)本次申报采取全流程无纸化线上系统申报。纸质原件材料请申报单位留存备查(上传系统的申报材料应为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和骑缝章)。
五、联系方式
申报咨询电话:0756-2539458、0756-2550083
惠企利民服务平台技术联系电话:0756-8841172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经济发展局
2024年6月17日